底价18亿 大股东清仓中银三星人寿!24亿增资谜团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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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底价18亿,大股东清仓中银三星人寿!24亿增资谜团待解;“退金令”冲击波下,险企如何徒步前行…

  来源:险企高参

  此前,《险企高参》曾报道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中银三星人寿)的大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集团)拟清仓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近期,这一股权变更有了新进展。

  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中航集团以底价181462.9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中银三星人寿24%股权挂牌转让。值得一提的是,中航集团为中银三星人寿的原始股东,自2005年以来已携手近20年。而此次中航集团“出走”的背后,或是受“退金令”威力的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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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亿增资未果,大股东底价18亿清仓中银三星人寿

  12月1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中银三星人寿24%股权的转让信息。该笔股权由中航集团持有,转让底价设定为181462.9万元,信息披露结束日期至2025年1月13日。

  事实上,在一个半月前的10月29日,该笔股权就已被挂牌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中,不过当时仅披露了转让股权的事项,而参考价格则显示为“面议”,披露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月29日。

  《险企高参》查阅该司股权关系了解到,中银三星人寿作为中国银行的旗下寿险公司,其前身是中航三星人寿。2005年,中航集团与韩国三星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共同发起设立了中航三星人寿。2015年,中行通过旗下中银保险增资入股,成功拿下中航三星人寿51%的控股权,并将其更名为中银三星人寿。此后,凭借着中行的银保渠道优势,中银三星人寿的业绩迅速攀升。

  然而,随着保费规模的扩大,偿付能力压力也随之而来。为此,中银三星人寿开始筹备增资扩股计划。2017年,中银保险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中银投资后,中银投资、三星生命保险与中航集团分别持有51%、25%和24%的股权。2019年,中银三星人寿完成第一轮增资,注册资本从16.67亿元增加至24.67亿元,三家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尽管中银三星人寿在2022年再次释放增资信号,计划将注册资本增加至48.67亿元,不过增资计划的批复迟迟未落地。

  目前,在“银行系”险企行列中,中银三星人寿相较于其余9家而言颇为“年轻”,一方面是其成立时间较晚,另一方面是其规模也相对较小,以24亿元的注册资本位列“老幺”。

  如若这笔24亿增资能如愿获批,中银三星人寿的注册资本将一举跃升10家银行系险企中游水平。然而就在此轮增资悬而未决之际,中航集团却选择了“出清”离场,这一举动可能与近年来国资委发布的“退金令”有关。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中航集团此举可能是响应监管的要求。为了实现专注实体经济、聚焦主责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的目标,中航集团通过剥离非核心业务,可以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集中于航空相关的核心业务领域,以提升在航空领域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业绩方面,根据中银三星人寿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期内该司总资产一举站上千亿大关,达1141.37亿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48.82亿元,同比增长31.04%;实现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310.72%。就单季度来看,该司三季度就实现净利润3.95亿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

  从投资层面来看,中银三星人寿在2024年第三季度的表现同样值得关注。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56%和0.54%,综合投资收益率为6.84%,投资收益率则为4.07%,在同业中保持了较高水平。

  在偿付能力方面,中银三星人寿的表现也可谓稳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高达189.66%和263.70%,较二季度分别上升了19.54个百分点和47.04个百分点。此外,根据监管最新一次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结果,中银三星人寿在2024年二季度的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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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金令”冲击波显威力

  实际上,除了中银三星人寿外,受“退金令”影响被推上股权交易平台的险企不在少数。

  据《险企高参》不完全统计,近年已有至少11家险企的央国企股东着手转让股权,如中意人寿、江泰保险、华泰保险,“退金令”冲击波影响深远。

  以江泰保险为例,中化资本挂牌转让其持有的5.76%股份,若成功找到接盘方,将彻底退出股东行列。类似情况在近期频繁上演,6月以来已有4家险企央企股东转让股权,近一年则有至少8家险企出现央企股东“出走”。

  央企的加速离场并非易事,当前众多国有及中央企业挂牌后遭遇无人问津,导致“流拍”现象频发。如永诚财险年内已两次面临股东挂牌转让股权,但结果仍具不确定性。此外,国任保险、中煤财险等险企的股权转让也在持续进行中,中煤能源集团等央企股东仍在等待合适的接盘方。

  由此可见,受“退金令”波及的险企不在少数,且多为背靠电力相关、能源相关等的险企。诚然,“退金令”主要目的无疑在于提高央企资源配置效率,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但目前“退出”,对于这些股东而言恐也不是最佳时期。

  站在险企的角度上,央企的退出动作对生存环境本就艰难的险企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例如处在“新生代”的北京人寿,成立仅6年仍未进入稳定的盈利周期,在偿付能力捉襟见肘的困境下几度期待股东增资缓解,却因股东出走导致增资计划搁浅;央企股东离场后,并列第一大股东北京供销社也尝试出清所持股权。

  随着“退金令”政策的深入实施,预计将有更多非金融国企、央企业股东退出。从行业来看,众多险企背后有国企、央企的参股或控股,如“能源系”的中宏人寿、背靠中粮集团的中英人寿……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吴飞表示,在央企“退金令”下,首当其冲的是涉及出清转让的金融机构尤其中小金融机构,进而也会对整个金融市场在一定阶段产生影响。最直接的表现可能是资金的紧张。央企国企出清的这些金融股权、资产,谁来接、谁能接、什么时候接、什么价格接?这些因素都将会影响股权的价格、资金链情况、运营稳定性等。一方面,这些金融股权标的转让金额高,另一方面对接受方的资质要求也较高,因此虽然出清的行动在加速,但执行难度、完成时间可以预期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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