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维持死刑判决,杨妞花代理律师:她称只卖没拐,请求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今日系重审二审开庭。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拐卖儿童11名,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今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二审裁定发回重审。今年10月25日,该案重审一审宣判,余华英被认定拐卖17名儿童,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余华英提起上诉,该案进入重审二审阶段。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接受庭前采访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开庭,被告人余华英方面、受害人杨妞花方面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余华英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她声称,拐卖儿童主要是她的共犯王某文、龚某良提议的。王某文在丽江拐走的孩子,她没有参与“拐”,只参与了“卖”。她认为,自己当时只是参与了挣钱,良心没有泯灭,死刑量刑过高,请求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王文广表示,“我们希望让人贩子受到严惩,让正义得以实现。”
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户籍在重庆,曾为了牟利,卖了自己的亲生儿子。2004年,她因拐卖儿童罪被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余华英于2009年刑满释放。2022年,余华英再次被警方抓获。
▲余华英此前受审现场。资料图据央视新闻
据此前一审判决,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拐卖儿童11名。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随着余华英藏匿多年的丈夫王加文落网,供述出更多关于余华英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除了此前一审判决中的11名儿童,余华英还在1993年至1994年间,伙同王加文从贵州安顺拐走了4名儿童。两人还于2002年在大理、2003年在丽江,拐走了另外2名儿童。也就是说,余华英总共被查出拐走了17名儿童。
今日出庭的杨妞花,是曾被余华英拐走的孩子之一,因其坎坷的成长经历和曲折的寻亲故事备受关注。杨妞花于1990年出生在贵州省毕节织金县。1995年,5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村民王某芹买下杨妞花,给其聋哑、单身的儿子做养女。2021年5月,杨妞花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寻亲视频,被堂妹看到,随后双方取得联系。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帮助下,经过DNA比对确认,杨妞花终于与家人团聚。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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